小鎮溪湖今天(10/29)上了報紙地方版頭條了。
敝人身為居民,真是與有榮焉啊!

(出處:自由時報 2008.10.29)
溪湖藝文館於今年6/1開幕啟用,該址原為鎮公所所在地,後來鎮公所於2006.5.21遷至新落成的行政中心,新址豪華氣派,寬敞舒適,設備新穎,佔地廣闊,真是又大大增添了地方公務人員的福利。
原公所舊址後經整修,就成了藝文館了。鎮立圖書館就在藝文館後面,隔著街道走幾步路便到,四叔的機車行跟藝文館正門同一條街路,也是沒幾步路之遙。因為我自失業迄今近8個月的時間,幾乎天天都到圖書館報到,從圖書館要到四叔店裡所行經的街路,剛好把藝文館繞個半圈,所以藝文館從公所遷移後整修改建的歷程可說都在我眼底發生。該算有一些特殊的情感在裡邊吧。
報導中說:「該館位於鎮內的黃金地段。」如果所謂的黃金,指的是大狗小狗隨地亂來的遍地黃金,那麼,我同意。因為,也只有荒涼的地段,才會有如此的〝遍地黃金〞沒人管。這棟建築落成於昭和18年(1943年)6月1日, 原為溪湖庄役場,國民黨政權來台後改為鎮公所,其後歷經數次改建,唯面對員鹿路的正門之主體大致保留原貌變化不大。曾經,這一帶的確是溪湖政治及宗教中 心,沿路再往下走,便是主要街市;但就像歷經歲月風華的建築,雖經整修,仍難掩蒼老的氣息。商圈,早隨時代的遞移,跟著位移了。該棟建築於2002.4.10依文資法登錄為歷史建物。
從整修時期其實就可以預測到今天這樣的結果了。落成迄今我仍未踏進一步,我相信鎮上居民大概也有99%的人跟我一樣從沒進去過。不為什麼,沒吸引力。
整個藝文館的行政管理人員,就是圖書館那幾個人,公務員心態不消說,其實也沒能力可以規劃內容。所以,最常舉辦的活動,就是……戶外卡拉OK晚會。算了,現在流行大家愛唱歌,不管是唱得能聽不能聽的,反正就是唱出來就對了,也算符合時代潮流。
為什麼公所要遷址?是因為舊址破舊狹窄,已經無法負荷服務鎮民,推行政務的重責大任了嗎?狗屁!
以鎮公所目前所發揮的功能來講,舊址就綽綽有餘了!這是標準的慷納稅人之慨以營私利,公務員可以享受更優渥的辦公環境及設施,而民選地方首長呢,嘿嘿,光想到新行政中心周邊所牽扯的龐大土地開發利益,以及公共工程投資的承包,那就一切盡在不言中了。
其實地方政府為政者,若當真有心要發展文化,投資教育,培育人才,那麼,當初的規畫及工程經費的應用,就會以鎮民為活動主角而公務員為公僕,以服務人民的思考去引導,若此,則後來新落成啟用的將會是嶄新的藝術文化展演空間,而非甚麼豪華舒適的〝行政中心〞了。
民主時代,誰才是主角?誰才應是公共支出的受益者?是公民?還是公務員?
Chidon
2008.10.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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